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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主为证漏水问题谁之责 两月余未用自家水-南京建邺房修网

日期:2019-11-20
某市民林女士求助称,其所住的房子因“莫须有”的漏水问题,已经折腾了半年,目前问题依然没有解决。年关将至,倘若再处理不好,她就要“无家可归”。
中午12时许,记者来到林女士的住处——操场角汉华商住楼1502号。记者看到,地上铺满了报纸,水渍清晰可见。“真是没办法了。”从发现漏水至今已经有半年时间,迟迟得不到解决。说完,她带记者来到受损较为严重几处位置。首先是客卧,搬开家具,墙上水渍非常明显,墙裙已经发生溃烂,墙皮也开始整块整块脱落。记者在厨房、客厅也找到了几处被水浸泡致损的地方。“起先还以为是我家管道问题。”林女士说,去年8月的一天,她正在家里打扫卫生,楼下邻居张某突然来敲门,称林女士家漏水,大量水滴到楼下,导致张某家的天花板漏水,并出现不同程度的破损。邻居上门抱怨,这可急坏了林女士,因为她发现,自家也有几个地方出现了漏水现象。随后,她找到装修公司、水务集团的工作人员来帮忙,但却查不出问题所在。

眼看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,面对楼下邻居不停的抱怨,11月18日,在交完当月水费后,林女士一气之下搬出了该住处,并关掉了水阀。“我只想证明不是我家的问题。”林女士向记者展示了她最后一次交水费的单据,单据上所写的水表数值与目前她家水表显示数值一致。这次搬家,虽然证明了自家的“清白”,但是却没有从实质上解决问题,因为漏水仍在继续,而且愈发严重,她非常着急。“物业说是墙面管道漏水。”林女士说,既然物业承认了“非本户责任”,那么就应该由物业来承担维修责任。可物业方面几次来人,均以“找不到漏水位置”为由,没有及时维修,临走时说:你们自己找到破损处后,我们才能修。记者拨通了物业公司朱经理的电话,对方以“不清楚”为由拒绝回答,挂了电话。